关于2017年“福彩慈善·精准助学”及 “关爱退伍军人困难家庭助学活动” 的补充通知

 

关于2017“福彩慈善·精准助学关爱退伍军人困难家庭助学活动

补充通知

 

各区县民政局:

根据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扶贫办、市残联《关于转发<关于做好我省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精准资助工作的通知>》汕市教20179号文件精神,省市将对建档立卡贫困户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学生的生活费和学杂费进行资助。对此,我会与市民政局、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联合开展2017“福彩慈善·精准助学”活动及与汕头市民政局、汕头市爱国拥军促进会联合开展“关爱退伍军人困难家庭助学活动”慈函20171慈函20172)文件资助范围中的应届大专学生与汕市教20179号文件应届大专学生资助条件重复。同时,省资助条件学年可达1.2万元,我们是一次性资助0.5万元,且资助不能重复,二者只能选其一。为此,经各联合单位同意,我会联合开展的二个活动不再资助应届大专学生。资助对象范围修改为:1、“福彩慈善·精准助学”活动资助范围在优先安排全市37个精准扶贫重点帮扶村考入本科以上的应届考生后,再安排全市建档登记的精准扶贫低保家庭考入本科以上的部分应届高考生。”;2“关爱退伍军人困难家庭助学活动”资助范围“(、退伍军人困难家庭其家庭成员在本市学校就读高中,并以优良成绩考入本科以上(含提前批)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及在读大学生。、优先考虑退伍军人困难家庭成员中考入本科以上的应届高考生后,再安排退伍军人困难家庭成员本科以上的部分在读大学生。”其他条款及要求不变。

特此通知。



汕头市慈善总会

2017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