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慈善,信息公开是信任的基石(热点追踪)

记者:徐隽 原文刊登于:《人民日报》(2012年6月20日18版)阅读原文:人民日报-慈善,信息公开是信任的基石.pdf

 

    公信力是公益慈善组织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与根本,因信息不公开导致的公信力下降已经严重影响了慈善事业健康发展。民政部年内将出台《公益慈善信息公开管理办法》,《慈善事业法》初稿已提交国务院审议的消息,再次引发人们对公益慈善信息公开的关注——

 

  佚 名绘

  

慈善信任的风波

“诈捐门”、“郭美美”、“卢美美”事件,让慈善组织成为“众矢之的”

今年6月3日,一则“中华儒商总会人去楼空,涉嫌诈捐被调查”的报道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据媒体透露,中华儒商总会“号称捐了5600万,实际到账只有30万,在被调查后办公地已人去楼空”。

这已经不是人们第一次听到“诈捐”的消息了。2011年8月,中国版权协会教育委员会秘书长罗凡华向媒体透露,第五届中国青少年创意大赛的冠名方尚德电力未按“捐赠书”承诺,向大赛交付价值1500万元的光伏发电组件,而中华慈善总会却向尚德电力出具了相关收据,使其可获得税收优惠。

近年来,受到“诈捐”质疑的不只儒商总会、尚德电力,一些知名人士也曾深陷“诈捐门”。

除了“诈捐门”事件,去年发生的“郭美美”、“卢美美”事件,也冲击着人们对公益慈善组织的信任。

据民政部中民慈善捐助信息中心监测数据显示,2011年3至5月,全国慈善组织共接收捐款62.6亿元;“郭美美事件”发生后的6至8月,全国慈善组织只接收捐款8.4亿元,降幅达86.6%。

“一个有着百余年历史的红十字会,怎么会在一个小姑娘郭美美的冲击下产生这么大的问题?我很震撼,也在深思。”中国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赵白鸽慨叹。

北京的罗女士最近选择长途跋涉,到西部山区寻找贫困失学儿童,亲自把款物送到孩子们手上。“出了这么多事情,我现在已经不敢相信慈善组织了,还是一对一的资助让我放心。”罗女士说。

重建信任的努力

公益基金会“晒账单”、《公益慈善捐助信息公开指引》向社会发布、《慈善捐助信息公开管理办法》将于年内出台……

慈善信任风波发酵的同时,要求公益慈善信息公开的呼声也日益高涨,不论是公益慈善组织自身还是政府相关部门,都开始了一系列重建公众信任的努力。

2011年7月8日,中国基金会中心网的35家发起机构发出了《公益基金会“晒账单”倡议书》,号召“基金会及时、准确和真实公布年度财务报告、项目审计报告等重要信息,晒出账单;充分尊重捐赠者意愿和要求,认真解答捐赠人和社会公众的质询。”该中心网理事长徐永光说:“我们希望通过信息披露,实现基金会行业的自律、自治和自我规范,同时通过建立全行业的信息披露平台,形成捐款人理性捐钱,基金会透明管钱,公益服务组织高效花钱的机制,让慈善资源流向最透明、最有效率的机构。”

北京慈弘慈善基金会则是将财务信息全部公开。“基金会每天发生的捐赠收入和项目支出均以列表形式公示在基金会网站上,项目落实过程中的所有财务信息均全程公示,精确到分。每一个捐助人均可以在财务公开网站上查询到详尽的财务信息,从而了解每一分善款的去处。”北京慈弘慈善基金会秘书长庄伟说。

因“郭美美”事件深陷信任危机的中国红十字会于2011年7月31日推出了“捐赠信息发布平台”,目前公众可查询青海玉树地震的捐赠数据。2012年6月6日,中国红十字会首次举行开放日活动。在活动中,赵白鸽介绍:“以红十字冠名医院的清理已经取得初步成效,重新调查登记的红十字医院有1603家。下一步,中国红十字会将联合卫生部下发规范冠名医疗机构的文件并组织自查和抽查,结果将向社会公布。”

除了公益慈善组织自身的努力,主管慈善事业发展的民政部门也加快了推进公益慈善信息公开的步伐。2011年12月16日,民政部制定的《公益慈善捐助信息公开指引》正式向社会发布;2012年6月4日,民政部副部长窦玉沛透露,《慈善捐助信息公开管理办法》将于年内出台,《慈善事业法》初稿已经提交国务院审议……

“我们搞公益慈善事业搞了几十年,直到2011年《公益慈善捐助信息公开指引》公布,才有了第一个有关信息公开的详细的指导性文件。如果公益慈善信息早点公开,公众对公益慈善组织多些了解和监督,这些网络事件就不会发生了,即便发生,它的冲击影响肯定也不会这么大。”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刘培峰说。

信息公开的困境

信息化建设不足、经费匮乏、专业人才短缺

经历了2011年的慈善信任风波,信息公开成为了公益慈善行业的广泛共识。但是,公益慈善信息公开的水平距离公众的期待还有很大差距。据中民慈善捐助信息中心发布的《中国慈善透明报告(2011)》显示,仅有8%的受调查公众对公益慈善组织的信息公开状况表示满意,这一比例与2010年的9%相比还有所下降。

有学者总结了公益慈善组织不愿意披露相关信息的原因:没有信息披露的压力和动力。《公益慈善捐助信息公开指引》不具有强制性,公益慈善组织不披露信息不会受到处罚,披露了信息不会得到好处,披露信息与否,与获得捐款数额、获得政府支持无关。

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杨文庄不完全同意此种分析:“公开透明是公益慈善组织的生命,与公众良性互动,获得信任应该是公益慈善组织的自觉自愿行动。”他说,“不要过分强调强制性,而应该通过动员、培训,启发公益慈善组织更加公开和透明,赢得社会信任。公益慈善组织应该明白,公众完全可以用钱投票、用脚投票去选择他们信任的公益慈善组织,这就是所有公益慈善组织信息披露的压力和动力。”

公益慈善信息的收集、整理、发布,需要有相关的人员和技术支持。“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今年投入了几十万改版网站,加强和改进信息公开。这笔投入不是小数目,对于那些经费紧张的中小公益慈善组织而言,很难做到。”杨文庄说。

即使是中国红十字会这样的大型公益慈善组织,也面临诸多困难。“对中国红十字系统来讲,信息公开的主要困难在于:已上线的信息化系统较少,大部分地方红十字会除网站外基本没有其他应用系统;各地方红十字会普遍反映信息化建设经费匮乏;各地方红十字会人员编制少,信息化专业人才短缺。”中国红十字会秘书长王汝鹏介绍。

庄伟向记者介绍了他们在信息公开时面临的困难:“我们要求受助者提供亲笔签名并按手印的签收单,同时附上身份证复印件。但是在西部贫困山区,有的受助者需要走几十里山路到镇里才能找到一台复印机。”她说,“在制定政策时,必须要考虑到中国东西部的差异。”

公开的程度,不仅要考虑捐赠者和社会的要求,也要注意保护隐私,保护受助者的自尊。有的受助者对获得资助时让他‘签字画押’、拍照很反感、很抵触,觉得自己的尊严受到了轻视。有的捐赠者也不愿意公开自己的姓名和捐赠额。”刘培峰说。

多措并举的建议

对慈善组织更多地放开、加大财力物力的投入、建立信息公开的统一平台

目前慈善组织信息披露不尽如人意、饱受诟病,根源就在主要慈善组织的垄断与封闭。”徐永光说,“眼下我国有权向公众募捐的公募基金会,绝大多数仍由政府各部门创办,具有浓厚的行政色彩。不在乎舆论监督,也就缺乏公开透明的动力。”

2011年的一系列慈善社会问责事件,公众舆论无不指向“官办”慈善机构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在一定程度上也让政府形象受到了损害。徐永光呼吁,“对慈善组织更多地放开,形成一种慈善组织有效竞争的机制。”

对于推动信息公开的方式,杨文庄建议将自上而下的强制公开,转变为由下自上、上下互动的主动公开,“让全行业明白,信息越公开、善款效率越高,才能吸引公众更多捐赠。”

信息公开,需要投入大量的财力物力,势必增加基金会的行政成本,而国务院2004年颁行的基金会管理条例规定,基金会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和行政办公支出不得超过当年总支出的10%。这一比例与国外相比是非常低的,导致很多基金会不具备信息公开的财力和能力。

北京师范大学公益研究院院长王振耀对记者说:“我们对信息公开制定了一个世界级的高标准,但是却没有给予基金会与国际水平相当的行政财力。过高的标准不易落实,法律法规制定时要尊重慈善事业发展的规律,要适应中国现阶段的实际情况,建立现代的公开透明方式。”王振耀呼吁:“加强对基金会工作人员的培训,让他们学会如何透明,而不是一股脑地将所有账单晒在网络上。”

对于立法规制公益慈善信息公开,刘培峰建议:“有关部门制定公开的法律法规时,应该细化标准,鼓励公益慈善组织建立信息公开的统一平台,以降低成本;用年检等形式加强对公益慈善组织信息公开的监管;公开内容要区分是向社会公开还是向有关部门、捐助人公开。”

民政部、国家发改委《民政事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提出了“完善慈善信息统计和公开制度,加强慈善信息统计和公开平台建设,健全捐赠款物使用的查询、追踪、反馈和公示机制,及时发布慈善数据和报告”的目标,明确“以信息披露、财务报表和重大活动监管为重点,加强公益慈善组织年检和评估工作。推动形成法律监督、行政监管、舆论监督、公众监督、行业自律相结合的监管机制。依法查处慈善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据记者了解,目前,由民政部推动,一套覆盖全行业,涉及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各类社会组织的慈善捐助信息系统正在紧锣密鼓的测试中。该系统收集的信息内容,既包括机构的募捐数据年报,也包括具体捐赠的出处、去向。这套系统年内上线后,可供捐赠者和公众免费检索查询。